今晚,财政部公布了三条房地产“救市”政策,文件中第七条到第十条均为与房地产相关救市政策,首先是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点评:这一条再次重申了对90/70政策的坚持,即只对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下调契税至1%,而原来也仅有1.5%,换句话说,只是下调了0.5%,这一政策比地方政府西安、南京的政策还要弱很多,这两地均为政府减免,如果对照2002年的契税政策,就相差更大,当时的所有房产交易契税仅有0.75%,下半年才调高到1.5%。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各级政府都是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的态势,也在此时,以华东为首的房价和销售量狂增。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这两项税均是针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也就是说主要是促进二手房交易,尤其是后者,有将存量房推向市场的意思。但意义本来不大,因为这两项税实在比例太小。印花税购房万分之三,产权转移万分之五,土地增值税未满三年0.5%,未满5年超过三年0.25%的税率。这两项税率合计最多减免0.55%。如果一个人算上契税,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人最多减免0.53%的成本。
“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这一条很有意思,我以为是最有力量的一条,实际上作为国家层面推出政策,难免要顾及全局以及脸面,而地方政府则不一样,很多地方政府年底前已经拿不出钱来建设了,能不急吗,而这一条实际上是赋予了各地更大的政策调整权力,我的看法是,地方政府多数会选择将住房交易契税降到1%以下,如果顾及以前政策,一般会是将144平方米以上调到1.5%,144以下调到1%以下。更狠的应该将90平方米以下的调整到免除。毕竟90/70政策之后,市面上出现了太多小户型放在那里。
其次是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 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 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